訴訟_2020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最難戰勝的對手就是你自己,想要成功就要不停的戰勝自己。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練習題,大家快來做一下吧!
【多項選擇題】
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關于股東提起訴訟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股東認為股東會表決方式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司決議無效訴訟
B.股東認為公司監事違反章程規定,損害公司利益的,應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對股東會轉讓公司主要財產的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在規定時間內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可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公司董事執行職務時違反章程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公司高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公司章程,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正確答案】 C,E
【答案解析】
(1)選項A: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選項B:監事侵犯公司利益的,先找董事會或執行董事,其不作為或情況緊急時符合條件的股東可直接起訴;(3)選項DE:董事、高管侵犯公司利益的,先找監事會或監事,其不作為或情況緊急時符合條件的股東可直接起訴;選項C:有限責任公司轉讓主要財產,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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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戰勝自己固然艱難,但既然決定踏上通往成功的道路,就一定要堅持下去,相信現在經歷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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