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_2019年稅務師《稅法二》每日一練
準備2020年稅務師考試的各位同學們,學習新知識之前可以先了解該部分內容的重點分布情況,這樣學習起來就知道哪些內容要加強記憶。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下面《稅法二》的練習題,快來做做看!
【單項選擇題】
中國公民李某2019年2月與中國境內的甲公司解除了勞動關系,從甲公司取得了一次性補償收入360000元。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為72000元,李某應就其取得的補償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 )元。
A.16920
B.40680
C.58080
D.11880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李某取得補償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60000-72000×3)×10%-2520=11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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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備考的過程中遇到不理解的問題是很正常的,要用積極樂觀的心態去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千萬不能輕言放棄。
注:以上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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