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個人所得稅_2019年稅務師《稅法二》每日一練
日日行,不怕千萬里;常常做,不怕千萬事。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在學習稅務師知識的過程中要做到“三勤”——勤翻書、勤做題、勤思考,下面是《稅法二》每日一練,一起來看!
【多項選擇題】
下列行為中,企業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的有( )。(2017年)
A.支付給在本公司任職人員的董事費
B.個人獨資企業支付給業主本人的工資
C.支付給職工的過節費和旅游費
D.支付給本單位銷售人員的年度考核獎金
E.支付給職工的差旅費津貼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
選項B:按“經營所得”計稅。選項E:差旅費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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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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