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2_2019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
備考稅務師的同學們,不經歷艱難曲折,不付出極大的努力,總是一帆風順,很容易得到成功,這種想法只能是幻想。在備考的過程中,注定存在一些困難,只有勇敢地克服困難,堅持下去,最終才能收獲成功。
【單項選擇題】
李某投資設立了甲個人獨資企業,并聘用張某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同時雙方約定,對外簽訂合同金額在1萬元以內(包括1萬元),張某可以自行做主,如果超過1萬元,那么必須經過李某的同意才可以。后來張某未經李某的同意,與不知情的鄧某簽訂了合同價款為2萬元的購買空調的合同,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合同性質的表述,正確的是( )。
A.合同有效
B.合同無效
C.未超過權限的部分有效,超過權限的部分無效
D.經過投資人李某的追認,該合同方有效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投資人對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員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本題中鄧某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與其簽訂的合同直接有效。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讀書是學習,做題也是學習,而且是更加重要的學習,做題是一種練習,是將理論知識與實際相結合的學習方式。
注:以上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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