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有限公司_2019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
2019年稅務師考試已經進入到了緊張的備考階段,小伙伴們為了自己的職業生涯,為了自己的預定計劃,更為了自己的未來。一定要努力堅持下去,相信成功就再眼前,努力一定不會后悔的。
【單項選擇題】
甲國有公司與乙公司、丙公司以募集方式設立春天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3000萬元,不考慮法律、行政法規的特別規定,則下列有關各方出資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甲認購20%、乙認購10%、丙認購7%,剩余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
B.甲以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作價500萬元出資,剩余100萬元在3個月內以現金繳足
C.乙以勞務作價300萬元出資
D.丙以現金出資,首期出資150萬元,剩余出資在2年內繳足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1)選項A: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35%。選項A中發起人認購的比例符合規定;(2)選項BD: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不得分期繳納出資;(3)選項C: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2019年稅務師報名已經公布,參加考試的同學們一定不要忘記考試時間,同時在備考階段小伙伴也不要松懈下來,努力堅持下去,成功的目標已經在向你招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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