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 債務人財產行為
備考稅務師期間,考生們要嚴格按照計劃中的任務執行,規劃好學習時間。提高學習效率的方式之一就是專注力,專心專注的做好每一道習題,才會讓我們更加出色。
【單項選擇題】
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1年前,債務人所為的下列行為中,無效或者可以撤銷的是( )。
A.債務人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B.債務人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C.債務人承認不真實的債務
D.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1)選項AB:只有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的行為才可以撤銷,1年前的行為不能撤銷;(2)選項C:屬于無效行為;(3)選項D:個別清償,發生于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內的可撤銷,發生于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的無效,發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6個月前的有效。
備戰2019年稅務師考試,考生們要制定好學習目標和規劃。在不同的學習階段都有各自的學習任務,考生們要分清主次,爭取早日完成稅務師的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