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務師《稅法一》每日一練:視同銷售行為銷售額的確定
現在正是稅務師備考的預習階段,還有很多考生沒有做好準備。備考是一件漫長的大事,考生只有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才會以更好的狀態迎接考試。
【單項選擇題】
甲實木地板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12月將生產的新型實木地板贈送給客戶,該批實木地板的生產成本為20000元,成本利潤率和消費稅稅率均為5%,本月從農業生產者手中購進原木用于生產實木地板,取得農產品收購憑證注明買價2000元。則甲企業當月應繳納增值稅( )元。
A.3497.89
B.3537.89
C.3527.80
D.3535.67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自產貨物贈送給客戶,增值稅視同銷售,需要計算銷項稅額;對視同銷售征稅而無銷售額的,按下列順序確定其銷售額:(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銷項稅額=20000×(1+5%)÷(1-5%)×17%=3757.89(元);則甲企業當月應繳納增值稅=3757.89-2000×13%=3497.89(元)。
不從泥濘不堪的小道上邁步,就踏不上鋪滿鮮花的大路。學會從困境中找尋機遇,保持樂觀,備考稅務師考試或許沒想象中的那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