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每日一練:稅務行政復議證據
稅務師考試已經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其含金量也在逐年提升。想要報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考生們,一定要提前做好準備哦。
【多項選擇題】
下列證據資料中,不得作為行政復議定案依據的有( )。
A.偷拍視頻
B.脅迫他人取得的文件
C.間接性精神病人提供的證言
D.從移動公司正常獲取的通話記錄
E.從稅務機關取得的納稅證明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
根據有關規定,下列證據材料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1)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
(2)以偷拍、偷錄和竊聽等手段獲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材料;
(3)以利誘、欺詐、脅迫和暴力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的證據材料;
(4)無正當事由超出舉證期限提供的證據材料;
(5)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無其他證據印證,且對方不予認可的證據的復制件或者復制品;
(6)無法辨明真偽的證據材料;
(7)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證人提供的證言;
(8)不具備合法性、真實性的其他證據材料。
不同的考生會有不一樣的學習方法。我們在借鑒他人經驗的同時,也要結合自身,認真準備。目前,2019年稅務師報名時間暫未公布,請考生們耐心等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