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 除名
在備考期間,稅務師考生可以多進行一些戶外運動。一方面是為了放松心情,同時也是幫助大家鍛煉身體,提高免疫力。為了幫助大家備考,小編為考生準備了一些練習題供大家學習。
【單項選擇題】
甲、乙、丙、丁共同出資設立有限合伙企業,甲、乙為普通合伙人,丙、丁為有限合伙人,甲負責執行合伙企業事務。2016年4月4日,甲因重大過失導致企業遭受重大損失,企業擬將其除名。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
A.應當經乙、丙、丁一致同意
B.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甲
C.甲自除名決議作出之日起退伙
D.若甲對除名決議有異議,有權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起訴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1)選項A: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2)選項BC: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3)選項D: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真正能走過風雨的,唯熱愛與堅守。在稅務師考試備考期間,當你感覺到后悔,退縮的時候,多想一想當初為什么決定報考,多看一看身邊比你更優秀的人,讓他們成為你繼續堅持的理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