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練習題每日一練匯總(8.21)
稅務師考試是一場自己和自己的戰斗,考生們要克服恐懼和壓力,專心備考。東奧小編將每日一練習題進行了匯總,供大家參考學習。
《財務與會計》
【單項選擇題】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3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A商品10000件,每件商品的標價為20元(不含增值稅),每件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2元,銷售A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由于是成批銷售,甲公司給予乙公司10%的商業折扣,并在銷售合同中規定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A商品于3月1日發出,符合銷售實現條件,乙公司于3月9日付款。假定計算現金折扣時考慮增值稅。則下列會計處理不正確的是( )。
A.乙公司應付賬款的入賬價值為210600元
B.該業務對甲公司當期營業收入的影響金額為2106元
C.該業務對甲公司當期財務費用的影響金額為4212元
D.該業務對甲公司當期損益的影響金額為55788元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乙公司應付賬款的入賬價值=10000×20×(1-10%)×(1+17%)=210600(元),選項A正確;因該業務對甲公司當期營業收入的影響金額=10000×20×(1-10%)=180000(元),選項B不正確;因該業務對甲公司當期財務費用的影響金額=210600×2%=4212(元),選項C正確;因該業務對甲公司當期損益的影響金額=10000×20×(1-10%)-10000×12-4212=55788(元),選項D正確。
《涉稅服務實務》
【單項選擇題】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需要通過地稅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是( )。
A.出租不動產
B.銷售貨物
C.個人保險代理人取得的傭金費用
D.銷售不動產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的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多項選擇題】
根據行政復議法律制度的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申請行政復議時,對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定一并提出審查申請,行政復議機關的正確做法有( )。
A.行政復議機關對該規定有權處理的,應當在30日內依法處理
B.行政復議機關對該規定有權處理的,應當在60日內依法處理
C.無權處理的,應當在7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法處理,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在60日內依法處理
D.處理期間,不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E.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正確答案】A,C,E
【答案解析】
一經轉送,時限就由“30日”變為“60日”,需要區別一下。
《稅法二》
【多項選擇題】
美國人約翰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同時在中國境內、境外機構擔任職務,2017年10月8日來華,11月22日離開。期間因工作原因,曾于10月15日離境,10月24日返回。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下列關于2017年約翰在華實際逗留天數和在中國境內實際工作天數的判定,說法正確的有( )。
A.約翰在華實際逗留天數為36天
B.約翰在華實際逗留天數為38天
C.約翰在華實際工作天數為36天
D.約翰在華實際工作天數為38天
E.約翰在華實際逗留天數與實際工作天數一致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
對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需要計算確定其在中國境內居住天數,以便依照規定判定其在華負有何種納稅義務時,均應以該個人實際在華逗留天數計算,該個人入境、離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內外的當日,均按1天計算其在華實際逗留天數。
對于在中國境內、境外機構同時擔任職務或僅在境外機構任職的境內無住所個人,按照規定計算其在境內工作期間時,對其入境、離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內外的當日,均按半天計算其在華實際工作天數。
2017年約翰在中國境內逗留天數=8+8+22=38(天)。
2017年約翰在中國境內實際工作天數=0.5+6+0.5+0.5+28+0.5=36(天)。
《稅法一》
【單項選擇題】
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4月發放1噸自制白酒作為職工福利,同類白酒不含稅售價50000元/噸。成本價35000元/噸。該酒廠上述業務當月應納消費稅( )元。
A.7700
B.8700
C.10000
D.11000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應納消費稅額=50000×20%+1×2000×0.5=11000(元)。
備考稅務師考試,需要考生不斷挑戰自己的極限,看看自己到底可以堅持到多久。東奧小編為大家提供了稅務師練習題匯總,供大家練習,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