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二》每日一練:特殊收入的確認
稅務師基礎備考期間,考生復習主要以教材為主,牢記掌握基礎知識,為以后階段的學習做好準備。東奧小編會一直為大家提供稅務師練習題,供大家學習。
【單項選擇題】
2018年4月30日,甲企業與乙企業簽訂贈與協議,協議約定,甲企業將成本為10萬元的貨物贈與乙企業,用于乙企業生產經營。貨物發出時間為5月2日。5月10日,乙企業實際收到貨物,并取得甲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注明不含稅價款12萬元,增值稅2.04萬元。下列各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
A.乙企業應確認接受捐贈收入12.04萬元
B.甲企業應確認捐贈支出10萬元
C.乙企業應于5月2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D.乙企業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2.04萬元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選項A:乙企業應確認接受捐贈收入14.04(12+2.04)萬元;選項B:甲企業應確認捐贈支出12.04(10+2.04)萬元;選項C:乙企業應于實際收到捐贈貨物時確認收入的實現,即5月10日。
距離稅務師考試還有121天,考生在備考期間要堅持復習,不要懈怠。更多稅務師練習題,請關注東奧稅務師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