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每日一練:稅務行政復議管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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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選擇題】
下列關于稅務行政復議管轄范圍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A.對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應直接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
B.對直轄市地方稅務局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C.對國家稅務總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應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
D.對縣國稅局和縣地稅局共同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應向兩者的共同上一級國稅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E.對被撤銷的稅務機關在撤銷前所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應向繼續行使其職權的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正確答案】A,D,E
【答案解析】
選項A:對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對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選擇向省地方稅務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選項D:對國稅局(稽查局、稅務所)與地稅局(稽查局、稅務所)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選項E:對被撤銷的稅務機關在撤銷前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繼續行使其職權的稅務機關的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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