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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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選擇題】
2010年1月13日,甲公司、王某、李某各自出資50萬元成立了A有限責任公司(簡稱“A公司”)。2014年3月1日,郝某成功取得甲公司60%股權,成為甲公司最大股東。A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后,為研發新產品向吳某借款100萬元,到期后無力償還。2014年5月1日,A公司合作伙伴丁某向A公司借款10萬元,一直未償還。根據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如A公司出現破產事由,在滿足法律規定的情形下,有權對A公司申請破產重整的有( )。
A.A公司
B.甲公司
C.郝某
D.吳某
E.丁某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
根據規定,債務人(選項A)、債權人(選項D)和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1/10以上的出資人(選項B),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啟動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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