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第三人訴訟
稅務師考試備考期間,堅定信念,克服備考學習中的重重困難,東奧小編精心準備了稅務師練習題,供大家參考練習。
【單項選擇題】
王某將同事李某和張某打傷,李某以王某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院受理該案時,張某也向法院起訴,對王某提出索賠請求。法院受理了張某的起訴,在征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將上述兩案合并審理。張某屬于( )。
A.必要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
B.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
D.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1)選項BD:張某屬于自身權益受到侵害,而不單單只是與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2)選項AC:“李某人身受到傷害”和“張某人身受到傷害”,是兩個不同的訴訟標的,但是均為人身傷害,為同一種類訴訟標的,因此是普通共同訴訟
把每一次的做題都看做是進步的契機,珍惜每一次機會,認真對待。更多練習題大家可點擊前往稅務師練習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