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行政復議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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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國務院某部以違法從事生產經營為由對某省某上市公司作出罰款100萬元的處罰。該公司不服,向該部申請行政復議。公司對該部作出的復議決定不服,向國務院申請裁決。根據《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及《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下列關于本案中復議機關和法院處理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若該部經復議審理后發現,其作出的罰款處罰決定適用依據錯誤,可以決定變更
B.若公司在復議期間撤回復議申請,之后又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復議申請或者向法院起訴該部,則復議機關和法院均不應受理
C.若公司委托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則該部作為復議機關應允許代理人查閱該部提出的書面答復,但是對查閱該部作出罰款決定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材料的請求可以拒絕
D.若公司對國務院的裁決仍不服向法院起訴,法院應予以受理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1)選項A: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但是明顯不當或者適用依據錯誤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決定變更;(2)選項B:法律、法規未規定行政復議為提起行政訴訟必經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后,又經復議機關同意撤回復議申請,在法定起訴期限內對原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故本題中,即使撤回復議申請,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3)選項C:申請人、第三人可以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行政復議機關不得拒絕;法律未禁止申請人將該項權利委托代理人行使;(4)選項D:國務院裁決是終局裁決,不得再申請復議,也不得再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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