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強制執(zhí)行
稅務師備考學習時一個漫長的過程,疲勞期在所難免,及時的調(diào)整心態(tài),重新投入學習中去,為了目標不拋棄不放棄。
【單項選擇題】
根據(jù)《行政強制法》的規(guī)定,行政機關強制執(zhí)行涉及金錢給付的行政決定,應當以催告書形式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應當載明的事項包括( )。
A.當事人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的金額、期限和給付方式
B.行政機關強制執(zhí)行金錢給付的全部證據(jù)、理由和依據(jù)
C.當事人不履行義務應承擔行政或者刑事責任的具體后果
D.當事人依法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quán)利、途徑和期限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zhí)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1)履行義務的期限;(2)履行義務的方式;(3)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4)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quán)和申辯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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