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3注冊稅務師考試只剩下最后10幾天的復習時間,考生們要盡全力把握最后沖刺機會,小編將2012年注稅考試五科試題分題型整理,供考生們參考,真題的價值是不容忽視的!以下是《稅法一》科目的計算題部分的答案解析。
2012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Ⅰ》試題答案解析(計算題部分)
三、計算題
1、正確答案:
(1)D;(2)C;(3)C;(4)A
試題解析:
(1)業務1:收購花生支付運費可以抵扣的進項稅:400×7%=28(元)
業務4:甲公司支付運費,取得運費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3000×7%=210(元)
業務5:購進檢測設備支付運費可以抵扣的進項稅:600×7%=42(元)
業務6:購進自用貨運卡車支付運費可以抵扣的進項稅:1000×7%=70(元)
甲公司當月支付運費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28+210+42+70=350(元)。
(2)業務2:銷售副食品并送貨上門收取運費應計算的銷項稅為585÷(1+17%)×17%=85(元)
業務4:由于運輸公司的發票開具給甲公司,甲公司另開票向乙公司收取運費,該項收取運費應作為甲公司價外費用計算銷項稅。
銷項稅=900÷(1+17%)×17%=130.77(元)
甲公司當月收取運費應計算的增值稅銷項稅額=85+130.77=215.77(元)。
(3)業務7:甲公司當月應轉出的進項稅額=100÷(1-7%)×7%+(3000-100)÷(1-13%)×13%=440.86(元)。
(4)當月的銷項稅額:業務2應收取的銷項稅=65000×17%+585÷(1+17%)×17%=11135(元)
業務3:甲公司代墊運費后收回,承運的貨運公司將運費發票開給購買方,甲公司亦將發票轉交給購買方,該項業務收取的運費不屬于增值稅的價外費用。
甲公司銷售熟食制品的銷項稅額=25000×17%=4250(元)
業務4:銷售副食品及代墊運費收回的銷項稅額=400000×17%+900÷(1+17%)×17%=68130.77(元)
甲公司當月的銷項稅額合計=11135+4250+68130.77=83515.77(元)
當月進項稅額:
業務1:收購花生可以抵扣的進項稅=50000×13%=6500(元),支付運費可以抵扣的進項稅=400×7%=28(元)
業務4:甲公司支付運費,取得運費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可以抵扣的進項稅=3000×7%=210(元)
業務5: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300000×17%+600×7%=51042(元)
業務6: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180000×17%+1000×7%=30670(元)
甲公司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6500+28+210+51042+30670-440.86=88009.14(元)
甲公司當月應納增值稅=83515.77-88009.14=-4493.37(元)。
2、正確答案:
(1)D;(2)C;(3)C;(4)A
試題解析:
(1)業務1:提供建筑設計勞務屬于服務業,應納營業稅=(400000+50000)×5%=22500(元)。
(2)業務3:自2011年1月28日起,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趙教授轉讓別墅應納營業稅=(4800000-2200000)×5%=130000(元)。
(3)業務5:支付給新加坡中介公司咨詢費應代扣代繳營業稅=(20000+1500)×5%=1075(元)。
(4)業務2:個人出租住房,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納稅人提供租賃業勞務,預收全年租金的,以收入全額計征營業稅。應納營業稅=30000×3%×50%=450(元)。
業務4: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業務6:接受無形資產的單位在美國,該項專利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
除代扣代繳營業稅外,趙教授合計應納營業稅=450+22500+130000=152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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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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