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籌資_25年財務與會計預習考點
通過不斷的學習和實踐,我們可以逐漸攻克難題,提升自己的專業素養和應試能力。下文為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的稅務師《財務與會計》預習考點,同學們快來學習吧!
股權籌資
股權籌資是企業最基本的籌資方式。
股權籌資:
1.吸收直接投資
2.發行普通股股票
3.留存收益
一、吸收直接投資
含義 | 是指企業按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的原則,直接吸收國家、法人、個人和外商投入資金的一種籌資方式 【提示】吸收直接投資是非股份制企業籌集權益資本的基本方式,采用吸收直接投資的企業,資本不分為等額股份,無須公開發行股票 | |
出資方式 | 包括以貨幣資產出資、以實物資產出資、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以工業產權出資和以特定債權出資 | |
籌資特點 | 能夠盡快形成生產能力 | 不僅可以取得一部分貨幣資金,而且能夠直接獲得所需的先進設備和技術 |
容易進行信息溝通 | 投資者比較單一,股權沒有社會化、分散化,投資者還可以直接擔任公司管理層職務,公司與投資者易于溝通 | |
資本成本較高 | 相對于股票籌資方式來說,吸收直接投資的資本成本較高,但吸收投資的手續相對比較簡便,籌資費用較低 | |
不易進行產權交易 | 由于沒有以證券為媒介,不利于產權交易,難以進行產權轉讓 |
二、發行股票
含義 |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為籌措股權資本而發行的有價證券,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憑證。股票作為一種所有權憑證,代表著對發行公司凈資產的所有權 | ||
股票 分類 | 按股東權利和義務的不同分類 | 普通股股票和優先股股票 | |
按票面是否記名分類 | 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 | ||
按票面是否標明金額分類 | 有面值股票和無面值股票 | ||
發行 方式 | 公開發行 | 股份公司通過中介機構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股票 【提示】采用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時,必須由有資格的證券經營中介機構承銷 | |
非公開發行 | 股份公司只向少數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一般不需要中介機構承銷 | ||
發行普通股股票的籌資特點 | 兩權分離,有利于公司自主經營管理 | 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分散了公司控制權,有利于公司自主管理、自主經營;但公司的控制權分散,公司也容易被經理人控制,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事務主要由公司的董事會和經理層負責 | |
資本成本較高 | 股票籌資比債務籌資的成本高 原因:①對投資者來說,投資風險很大,投資者對普通股投資要求得到較高的收益率,這就增加了籌資公司的資本成本;②股利由凈利潤支付,籌資公司得不到抵減稅款的好處;③普通股的發行手續復雜,發行費用一般比其他籌資方式高 | ||
能提高公司的社會聲譽,促進股權流通和轉讓 | 股東的大眾化為公司帶來了廣泛的社會影響。普通股籌資以股票作為媒介,便于股權的流通和轉讓,吸收新的投資者 【提示】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很強,有利于市場確認公司的價值 | ||
不易及時形成生產能力 | 吸收的一般都是貨幣資金,還需要通過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等形成生產經營能力。相對吸收直接投資方式來說,不易及時形成生產能力 |
三、留存收益
含義 | 企業通過合法有效經營所實現的稅后利潤,都屬于企業的所有者。企業將本年度利潤部分甚至全部留存下來,即形成了留存收益 | |
籌資途徑 | 提取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 |
籌資特點 | 不用發生籌資費用 | 與普通股籌資相比較,留存收益籌資不需要發生籌資費用,資本成本較低 |
維持公司的控制權分布 | 不用對外發行新股或吸收新投資者,由此增加的權益資本不會改變公司的股權結構,不會稀釋原有股東的控制權 | |
籌資數額有限 | 留存收益的最大數額是企業當期的凈利潤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之和,不如外部籌資一次性可以籌集大量資金 |
所屬章節:第三章 籌資與股利分配管理
注:以上內容選自楊樹林老師2024考季《財務與會計》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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