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核算_25年財務與會計預習考點
在稅務師備考的過程中,考生不可能僅僅依賴課堂學習。通過自主預習,考生可以培養出良好的學習習慣和方法,提高自身的信息獲取和消化能力。東奧會計在線整理了稅務師考試《財務與會計》科目預習知識點,新考季準備報考財務與會計的同學們快來學習吧!
成本法核算
一、成本法的適用范圍
1.成本法,是指投資按初始投資成本計價的方法。
2.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法適用于投資方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 即對子公司的投資。
二、成本法下的賬務處理
1.初始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量。
除追加、收回投資和發生減值外,不得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追加投資時,按照確認初始投資成本的方法確定追加投資的成本,并相應地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借:長期股權投資 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 | 實際收到上述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
2.除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外,投資方應將按照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 實際收到上述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
3.被投資企業發放股票股利的,投資企業無須進行會計處理。
4.子公司將未分配利潤或盈余公積轉增股本(實收資本),且未向投資方提供等值現金股利或利潤的選擇權時,投資方并沒有獲得收取現金股利或利潤的權力,該項交易通常屬于子公司自身權益結構的重分類,投資方不應確認相應的投資收益。
所屬章節:第十一章 非流動資產(二)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立立老師2024年《財務與會計》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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