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負債的確認和計量_2023年財務與會計基礎知識點
預計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 預計負債的賬務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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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預計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所屬章節】
第十三章 非流動負債
【知識點】預計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預計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一、預計負債的確認
1.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 是指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是在企業當前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而非潛在義務 |
(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 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超過50% |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 是指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現時義務的金額能夠合理地估計 |
2.企業通常應當考慮下列情況,計量預計負債的金額:
(1)充分考慮與或有事項有關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在此基礎上按照最佳估計數確定預計負債的金額。
(2)預計負債的金額通常等于未來應支付的金額,但未來應支付金額與其現值相差較大的,如油井或核電站的棄置費用等,應當按照未來應支付金額的現值確定。
(3)有確鑿證據表明相關未來事項將會發生的,如未來技術進步、相關法規出臺等,確定預計負債金額時應考慮相關未來事項的影響。
(4)確定預計負債的金額不應考慮預期處置相關資產形成的利得。
3.在實務中,企業應當注意以下兩點:
(1)不應當就未來經營虧損確認預計負債。
(2)不應當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
4.或有負債是指:
(1)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2)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計量。
5.或有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資產,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二、預計負債的計量
(一)預計負債的初始計量
1.預計負債應當按照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進行初始計量。
第一,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個連續范圍(或區間,下同),且該范圍內各種結果發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計數應當按照該范圍內的中間值確定,即最佳估計數應按該范圍的上、下限金額的平均數確定。
第二,在其他情況下,最佳估計數應按涉及的項目多少分別確定:
①或有事項涉及單個項目的,按照最可能發生金額確定。
②或有事項涉及多個項目的,按照各種可能結果及相關概率計算確定。
2.當企業清償預計負債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補償的,補償金額只有在基本確定能夠收到時,才能作為資產單獨確認。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支出
(二)預計負債的后續計量
1.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
2.有確鑿證據表明該賬面價值不能真實反映當前最佳估計數的,應當按照當前最佳估計數對該賬面價值進行調整,調整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3.但屬于會計差錯的,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規定進行處理。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立立老師《財務與會計》高效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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