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公積和其他綜合收益的核算_2022年財務與會計基礎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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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資本公積和其他綜合收益的核算
【所屬章節】
第十四章 所有者權益
【知識點】資本公積和其他綜合收益的核算
資本公積和其他綜合收益的核算
資本公積
(一)資本公積概述
1.資本公積的內容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和其他資本公積。資本公積的用途主要是用來轉增資本(或股本)。但對于其他資本公積項目,在相關資產處置之前,不能用于轉增資本或股本。
2.會計核算上應設置“資本公積”科目,用以反映資本公積的增減變動情況。該科目應按資本公積形成的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資本公積一般應設置“資本(或股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等明細科目。
(二)資本公積的會計處理
1.資本(或股本)溢價
資本(或股本)溢價是指企業收到投資者的超出其在企業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形成資本(或股本)溢價的原因有溢價發行股票、投資者超額繳入資本等。
(1)股份有限公司在采用溢價發行股票的情況下,企業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相當于股票的面值部分記入“股本”科目,超過股票面值的溢價部分在扣除發行手續費、傭金等發行費用后,記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2)企業創立之后,新加入的投資者超額繳入資本時,投資者投入的資本中按其投資比例計算的出資額部分,應記入“實收資本”科目,大于部分應記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科目。
2.其他資本公積
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項目以外所形成的資本公積。
(1)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
①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
借:管理費用等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②行權日
借: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2.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在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時,投資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或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其他綜合收益
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包括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和以后會計期間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兩類。
1.以后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項目:
(1)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資產或者凈負債導致的變動。
(2)權益法核算因為被投資方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資產或者凈負債導致的變動所引起的權益變動,投資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確認的該部分其他綜合收益項目。
(3)在初始確認時,企業將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公允價值變動部分。
(4)權益法核算因為被投資方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導致的其他綜合收益變動所引起的投資方其他綜合收益的變動。
2.以后會計期間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項目:
(1)符合金融工具準則規定,同時符合兩個條件的金融資產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①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標;②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當該類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應當從其他綜合收益中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2)按照金融工具準則規定,對金融資產重分類按規定可以將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利得或損失轉入當期損益的部分。
(3)投資方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可轉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與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或分擔的其他綜合收益。
(4)非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轉換日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所形成的其他綜合收益。
(5)現金流量套期工具產生的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6)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
(7)其他債權投資信用減值準備。
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財務與會計》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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