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清算會計_2021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高頻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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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企業破產清算會計
【所屬章節】
第七章 財務會計概論
【知識點】企業破產清算會計
企業破產清算會計
【考點1】企業破產清算概述
(一)破產清算業務
破產清算業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破產法》的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后,由破產管理人對破產企業的資產、負債進行清理、登記,并通過資產處置、債務清償、清繳稅款、分配破產財產,了結其債權債務關系,最終由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向破產企業的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原注冊登記,終結其民事行為能力的法律活動。
(二)破產清算的適用范圍
財政部于2016年12月20日制定印發了《企業破產清算有關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3號),并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該規定適用于經法院宣告破產處于破產清算期間的企業法人,即破產企業。
【提示】在該規定施行之后經法院宣告破產的企業,應當按照該規定進行會計處理。換言之,在該規定施行之前已經法院宣告破產的企業仍應按此前的相關規定執行。
【考點2】企業破產清算的編制基礎和計量屬性
(一)企業破產清算的編制基礎
破產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以非持續經營為前提。
(二)企業破產清算的計量屬性
1.破產清算期間的資產的計量屬性
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期間的資產應當以破產資產清算凈值計量。
【提示】破產資產清算凈值,是指在破產清算的特定環境下和規定時限內,最可能的變現價值扣除相關的處置稅費后的凈額。最可能的變現價值應當為公開拍賣的變現價值,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或國家規定不能拍賣或限制轉讓的資產除外;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最可能的變現價值應當為其決議的處置方式下的變現價值;按照國家規定不能拍賣或限制轉讓的,應當將按照國家規定的方式處理后的所得作為變現價值。
2.破產清算期間的負債的計量屬性
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期間的負債應當以破產債務清償價值計量。
【提示】破產債務清償價值,是指在不考慮破產企業的實際清償能力和折現等因素的情況下,破產企業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應當償付的金額。
3.企業破產清算的科目設置及核算內容
破產企業的會計檔案等財務資料經法院裁定由破產管理人接管的,應當在企業被法院宣告破產后,比照原有資產、負債類會計科目,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相關科目,并增設相關負債類、清算凈值類和清算損益類等會計科目。破產企業還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一級科目下自行設置明細科目。
(1)負債類科目設置
①“應付破產費用”科目
核算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期間發生的《破產法》規定的各類破產費用。
②“應付共益債務”科目
核算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期間發生的《破產法》規定的各類共益債務。
(2)清算凈值類科目設置
“清算凈值”科目
核算破產企業在破產報表日結轉的清算凈損益科目余額。破產企業資產與負債的差額,也在此科目核算。
(3)清算損益類科目設置
①“資產處置凈損益”科目
核算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期間處置破產資產產生的、扣除相關處置費用后的凈損益。
②“債務清償凈損益”科目
核算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期間清償債務產生的凈損益。
③“破產資產和負債凈值變動凈損益”科目
核算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期間按照破產資 產清算凈值調整資產賬面價值,以及按照破產債務清償價值調整負債賬面價值產生的凈損益。
④“其他收益”科目
核算除資產處置、債務清償以外,在破產清算期間發生的其他收益。
⑤“破產費用”科目
核算破產企業破產清算期間發生的《破產法》規定的各項破產費用,主要包括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資產的費用,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本科目應按發生的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
⑥“共益債務支出”科目
核算破產企業破產清算期間發生的《破產法》規定的共益債務相關的各項支出。
⑦“其他費用”科目
核算破產企業破產清算期間發生的除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支出之外的各項其他費用。
⑧“所得稅費用”科目
核算破產企業破產清算期間發生的企業所得稅費用。
⑨“清算凈損益”科目
核算破產企業破產清算期間結轉的上述各類清算損益科目余額。
【提示】破產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考點3】企業破產清算的確認、計量和記錄
(一)企業破產清算資產的確認和計量
1.破產企業被法院宣告破產的,應當按照破產資產清算凈值對破產宣告日的資產進行初始確認計量;按照破產債務清償價值對破產宣告日的負債進行初始確認計量;相關差額直接計入清算凈值。
2.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期間的資產,應當按照破產資產清算凈值進行后續計量,負債按照破產債務清償價值進行后續計量。破產企業應當按照破產報表日的破產資產清算凈值和破產債務清償價值,對資產和負債的賬面價值分別進行調整,差額計入清算損益。
3.破產清算期間發生資產處置的,破產企業應當終止確認相關被處置資產,并將處置所得金額與被處置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扣除直接相關的處置費用后,計入清算損益。
破產清算期間發生債務清償的,破產企業應當按照償付金額,終止確認相應部分的負債。在償付義務完全解除時,破產企業應當終止確認該負債的剩余賬面價值,同時確認清算損益。
(二)破產清算期間稅費的會計核算
1.破產清算期間發生各項費用、取得各項收益應當直接計入清算損益。
2.在破產清算期間,破產企業按照稅法規定需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應當計算所得稅費用,并將其計入清算損益。所得稅費用應當僅反映破產企業當期應繳的所得稅。
3.破產企業因盤盈、追回等方式在破產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的破產資產清算凈值進行初始確認計量,初始確認計量的賬面價值與取得該資產的成本之間存在差額的,該差額應當計入清算損益。
4.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期間新承擔的債務,應當按照破產債務清償價值進行初始確認計量,并計入清算損益。
(三)具體的賬務處理
1.破產宣告日余額結轉
法院宣告企業破產時,應當根據破產企業移交的科目余額表,將部分會計科目的相關余額轉入以下新科目,并編制新的科目余額表。
(1)原“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中屬于《破產法》所規定的破產費用的余額,轉入“應付破產費用”科目。
(2)原“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中屬于《破產法》所規定的共益債務的余額,轉入“應付共益債務”科目。
(3)原“商譽”“長期待攤費用”“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收益”“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其他綜合收益”“未分配利潤”等科目的余額,轉入“清算凈值”科目。
2.破產宣告日余額調整
(1)關于各類資產。破產企業應當對擁有的各類資產(包括原賬面價值為零的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已攤銷完畢的無形資產等)登記造冊,估計其破產資產清算凈值,按照其破產資產清算凈值對各資產科目余額進行調整,并相應調整“清算凈值”科目。
(2)關于各類負債。破產企業應當對各類負債進行核查,按照規定對各負債科目余額進行調整,并相應調整“清算凈值”科目。
3.處置破產資產
(1)破產企業收回應收票據、應收款項類債權、應收款項類投資
借:現金(銀行存款等)(按照收回的款項)
資產處置凈損益(按其差額,或貸方)
貸:××資產科目(按照應收款項類債權或應收款項類投資的賬面價值)
(2)破產企業出售各類投資
借:現金(銀行存款等)(按照收到的款項)
資產處置凈損益(按其差額,或貸方)
貸:××資產科目(按照相關投資的賬面價值)
(3)破產企業出售存貨、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等實物資產
借:現金(銀行存款等)(按照收到的款項)
資產處置凈損益(按差額,或貸方)
貸:××資產科目(按照實物資產的賬面價值)
應交稅費(按應當繳納的稅費)
(4)破產企業出售無形資產
借:現金(銀行存款等)(按照收到的款項)
資產處置凈損益(按差額,或貸方)
貸:無形資產(按照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
應交稅費(按應當繳納的稅費)
(5)破產企業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被國家收回,國家給予一定補償的,
借:現金(銀行存款等)(按照收到的補償金額)
貸:其他收益
(6)破產企業處置破產資產發生的各類評估、變價、拍賣等費用
借:破產費用(按照發生的金額)
貸:現金(銀行存款、應付破產費用等)
4.清償債務
(1)破產企業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借:應付破產費用(應付共益債務等)(按照相關已確認負債的賬面價值)
貸:現金(銀行存款等)(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
破產費用(共益債務支出)(按差額,或借方)
(2)破產企業按照經批準的職工安置方案,支付的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和其他社會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等(按照相關賬面價值)
貸:現金(銀行存款等)(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
債務清償凈損益(按其差額,或借方)
(3)破產企業支付所欠稅款
借:應交稅費等(按照相關賬面價值)
貸:現金(銀行存款等)(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
債務清償凈損益(按差額,或借方)
(4)破產企業清償破產債務
借:××債務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現金(銀行存款等)(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
【提示】
(1)破產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清償債務的,按照清償的價值借記相關負債科目,按照非貨幣性資產的賬面價值,貸記相關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債務清償凈損益”科目。
(2)債權人依法行使抵銷權的,按照經法院確認的抵銷金額,借記相關負債科目,貸記相關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債務清償凈損益”科目。
5.其他賬務處理
(1)在破產清算期間通過清查、盤點等方式取得的未入賬資產
借:××資產科目(按照取得日的破產資產清算凈值)
貸:其他收益
(2)在破產清算期間通過債權人申報發現的未入賬債務
借:其他費用
貸:××負債科目(按照破產債務清償價值確定計量金額)
(3)在編制破產清算期間的財務報表時,
①對所有資產項目按其于破產報表日的破產資產清算凈值重新計量,
借:××資產科目
貸:破產資產和負債凈值變動凈損益
或:
借:破產資產和負債凈值變動凈損益
貸:××資產科目
②對所有負債項目按照破產債務清償價值重新計量,
借:××負債科目
貸:破產資產和負債凈值變動凈損益
或:借:破產資產和負債凈值變動凈損益
貸:××負債科目
(4)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期間,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
①作為買入方繼續履行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
借:××資產科目(按照收到的資產的破產資產清算凈值)
應交稅費(按照相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其他費用(按借方差額)
貸:現金(銀行存款、預付款項等)(按照已支付的款項)
應付共益債務(按照應支付的款項)
其他收益(按貸方差額)
②企業作為賣出方繼續履行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
借: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按照應收或已收的金額)
其他費用(按借方差額)
貸:××資產科目(按照轉讓的資產賬面價值)
應交稅費(按照應繳納的相關稅費)
其他收益(按貸方差額)
(5)破產企業發生《破產法》第四章相關事實,破產管理人依法追回相關破產資產
借:××資產科目(按照追回資產的破產資產清算凈值)
貸:其他收益
(6)破產企業收到的利息、股利、租金等孳息
借:現金(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收益
(7)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終結日,剩余破產債務不再清償
借:××負債科目(按照其賬面價值)
貸:其他收益
(8)在編制破產清算期間的財務報表時,有已實現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考慮可以抵扣的金額后,應當據此提存應繳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
(9)在編制破產清算期間的財務報表時,應當將“資產處置凈損益”“債務清償凈損益”“破產資產和負債凈值變動凈損益”“其他收益”“破產費用”“共益債務支出”“其他費用”“所得稅費用”科目結轉至“清算凈損益”科目,并將“清算凈損益”科目余額轉入“清算凈值”科目。
(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財務與會計》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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