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與銀行存款的核算_2020年《財務與會計》基礎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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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現金的核算、銀行存款的核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財務與會計》第九章《流動資產(一)》
【知識點】現金的核算
1.為了核算和監督庫存現金的收入、支出和結存情況,企業應設置“庫存現金”科目,由負責總賬的財會人員進行總分類核算。
2.企業應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并將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知識點】銀行存款的核算
1.銀行存款的核算
(1)為了總括反映銀行存款的收支和結存情況,企業應設置“銀行存款”總賬科目。
(2)企業應當按照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末,企業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
(1)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如有不符,除記賬錯誤外,未達賬項的影響是主要原因。所謂未達賬項,是指銀行與企業之間,由于憑證傳遞上的時間差,一方已登記入賬,而另一方尚未入賬的收支項目。銀行存款的未達賬項具體來說有四種情況:①銀行已入賬但企業未入賬的收入;②銀行已入賬但企業未入賬的支出;③企業已入賬但銀行未入賬的收入;④企業已入賬但銀行未入賬的支出。
(2)對于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節。調節后,若無記賬差錯,雙方調節后的銀行存款余額應該相等;調節后,雙方余額如果仍不相符,說明記賬有差錯,須進一步查對,更正錯誤記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格式如下表所示。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 |||
項目 | 金額 | 項目 | 金額 |
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 | 銀行對賬單余額 | ||
加:銀行已收、企業未收 | 加:企業已收、銀行未收 | ||
減:銀行已付、企業未付 | 減:企業已付、銀行未付 | ||
調節后余額 | 調節后余額 |
【提示】調節后的銀行存款余額,反映了企業可以動用的銀行存款實有數額。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是用來核對企業和銀行的記賬有無錯誤的,不能作為記賬的依據。對于未達賬項,無須進行賬面調整,待結算憑證收到后再進行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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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財務與會計》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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