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和負債_2020年《財務與會計》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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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資產和負債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財務與會計》第八章—財務會計概論
【知識點】資產和負債
資產和負債
會計確認是指將符合會計要素定義及其確認標準的項目納入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過程。它涉及以文字和金額表述一個項目并將該金額包括在資產負債表或利潤表的總額中。
確認一個符合會計要素定義的項目應滿足下列兩個基本條件:
1.與該項目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主體。
2.對該項目的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地加以計量。
(一)資產
1.資產的定義
資產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2.資產的特征
資產有如下基本特征:
(1)資產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資源
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
【應用舉例】甲公司和乙公司簽訂了一項廠房建造合同,建造合同尚未履行,即建造行為尚未發生,因此不符合資產的定義,甲公司不能因此而確認在建工程或者固定資產。
(2)資產是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
(3)資產是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應用舉例1】甲公司在2018年年末盤點存貨時,發現存貨毀損50萬元,企業以該存貨管理責任不清為由,將毀損的存貨繼續掛賬,并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流動資產予以反映。但由于該存貨已經毀損,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不應再在資產負債表中確認為一項資產。
【應用舉例2】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預期不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所以會計準則規定,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3.資產的確認條件
將一項資源確認為資產,需要符合資產的定義,還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提示】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況判斷(教材P367)
項目 | 發生的概率區間 |
基本確定 | 95%<發生的可能性<100% |
很可能 | 50%<發生的可能性≤95% |
可能 | 5%<發生的可能性≤50% |
極小可能 | 0<發生的可能性≤5% |
4.資產的分類
在資產負債表上,企業的資產應按其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鏈接教材P471)
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歸類為流動資產:
(1)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
(3)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1年內(含1年,下同)變現;
(4)自資產負債表日起1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二)負債
1.負債的定義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2.負債的特征
(1)負債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
只有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才形成負債,企業將在未來發生的承諾、簽訂的合同等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負債。
(2)負債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推定義務)
例如,企業購買原材料形成應付賬款,企業向銀行貸入款項形成借款,企業按照稅法規定應當交納的稅款等。(法定義務)
例如,某企業多年來制定有一項銷售政策,對于售出商品提供一定期限內的售后保修服務,預期將為售出商品提供的保修服務就屬于推定義務,應當將其確認為一項負債。(推定義務)
(3)負債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例如,用現金償還或以實物資產形式償還;以提供勞務形式償還;部分轉移資產、部分提供勞務形式償還;將負債轉為資本等。
3.負債的確認條件
將現時義務確認為負債,需要符合負債的定義,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2)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負債的分類
在資產負債表上,企業的負債應按其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歸類為流動負債:
(1)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清償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
(3)自資產負債表日起1年內到期應予以清償
(4)企業無權自主地將清償推遲至資產負債表日后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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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丁奎山老師《財務與會計》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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