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財務與會計》預習考點:復式記賬法和借貸記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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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復式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財務與會計》 專題三
【知識點】
復式記賬法和借貸記賬法
復式記賬法和借貸記賬法
一、復式記賬法:
【定義】復式記賬法,是指對于每一筆經濟業務,都必須用相等的金額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聯系的賬戶中進行登記,全面、系統地反映會計要素增減變化的一種記賬方法。
【解析1】復式記賬法具有以下兩個明顯的優點:
1.能夠全面反映經濟業務內容和資金運動的來龍去脈;
2.能夠進行試算平衡,便于查賬和對賬。
【解析2】復式記賬法分為借貸記賬法、增減記賬法、收付記賬法等。
【解析3】我國會計準則規定,企業、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會計核算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二、借貸記賬法
定義:借貸記賬法是以“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的一種復式記賬法。
(一)借貸記賬法的賬戶結構
借貸記賬法下,賬戶的左方稱為借方,右方稱為貸方。所有賬戶的借方和貸方按相反方向記錄增加數和減少數,即一方登記增加額,另一方就登記減少額。至于是“借”表示增加,還是“貸”表示增加,則取決于賬戶的性質與所記錄經濟內容的性質。
【解析】
通常情況下,資產、成本和費用類賬戶的增加用“借”表示,減少用“貸”表示;負債、所有者權益和收入類賬戶的增加用“貸”表示,減少用“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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