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財務與會計》沖刺知識點:存貨的概念和確認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財務與會計》重要沖刺知識點:存貨的概念和確認。
【內容導航】:
(一)存貨的概念和確認

本知識點屬于《財務與會計》第九章流動資產(二)存貨的概念和確認的內容。
【知識點】:存貨的概念和確認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具體來講,存貨包括各類原材料、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商品以及周轉材料、委托代銷商品等。
存貨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與該存貨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實務中,存貨范圍的確認,應以企業對存貨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權為依據。凡在盤存日,法定所有權屬于企業的所有一切物品,不論其存放地點,都應視為存貨。即所有在庫、在耗、在用、在途的存貨均確認為企業的存貨;反之,凡是法定所有權不屬于企業的物品,即使存放于企業,也不應確認為企業的存貨。對于代銷商品,在售出前,所有權屬于委托方,因此代銷商品應作為委托方的存貨處理。、
提示:
(1)為建造固定資產等各項工程而儲備的各種材料,雖然同屬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資產等各項工程,不符合存貨的定義,因此不能作為企業存貨;
(2)企業接受外來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后應視同企業的產成品(實質是企業為代制品和代修品發生的支出,視同存貨)。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入的土地用于建造商品房屬于企業的存貨。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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