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財務與會計》知識點:負債的計稅基礎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財務與會計》重要知識點:負債的計稅基礎。
【內容導航】:
1.負債的計稅基礎

本知識點屬于《財務與會計》第十五章收入、成本費用和利潤第六節所得稅費用的核算的內容。
【知識點】:負債的計稅基礎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
(1)負債科目不對應損益:計稅基礎=賬面價值
(2)負債科目對應費用
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抵扣金額
(3)負債科目對應收入
按負債定義理解。如預收賬款,收款當年已交稅,計稅基礎為0;收款當年未交稅,計稅基礎=賬面價值
1.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務等原因確認的預計負債。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的規定,企業應將預計提供售后服務發生的支出在銷售當期確認為費用,同時確認預計負債。如果稅法規定,有關的支出應于發生時稅前扣除,由于該類事項產生的預計負債在期末的計稅基礎為其賬面價值與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之間的差額,因有關的支出實際發生時可全部稅前扣除,其計稅基礎為0。
2.因其他事項確認的預計負債,應按照稅法規定的計稅原則確定其計稅基礎。某些情況下,因有些事項確認的預計負債,如果稅法規定無論是否實際發生均不允許稅前扣除,即未來期間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為0,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相同。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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