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社局通知:稅務師等同于經濟師或助理經濟師!
北京的稅務師考生請注意!考下稅務師證書可作為申報經濟師或助理經濟師的條件!在北京人社局發布的《 關于建立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中,明確規定了稅務師可申報的高一級職稱條件。小編為大家解讀了政策原文,請往下看!
2019年6月5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建立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在對應關系范圍內,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稅務師考試證書即可認定具備助理經濟師職稱,考生們可以以此作為申報更高一級職稱的條件,且在不同的城市,稅務師證書都會有一定的政策福利加持,如上海、天津的落戶積分、濟南、東莞的現金補貼等。想要參加稅務師考試,都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
1. 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含在校應屆畢業生);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2. 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
1. 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被取消登記,自取消登記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2. 以前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中因違紀違規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以上與稅務師考試相關的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