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個稅退稅?看完本文就懂啦,已有人退稅到賬!
近些天,2019年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個人所得稅退稅補稅的話題登上了熱搜。有網友稱已經退稅1萬元,并曬圖證明。與之相反的是,部分網友表示,不但沒有退稅,還要補繳3萬元個稅。吃瓜群眾表示,有些看不懂,畢竟這是關乎錢包的事情,所以大家都想深入了解,自己的情況是可以退稅還是需要補稅。今天東奧小編就詳細解讀一下個稅退稅的“前世今生”。并且手把手教您如何進行年度匯算,讓您了解自己是可以退稅還是需要補繳稅款。稅務師考生千萬不要錯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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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各省稅務部門陸續打開“退稅通道”,隨后不斷有網友表示已經退稅成功。一位微博網友更是曬圖,證明已成功申請退稅1萬多元,并且已經到賬。
(圖片來源:微博)
一眾網友紛紛投來羨慕的目光,開始猜測其月薪幾何。東奧小編第一時間與這位網友取得了聯系,詢問其收入情況。該網友答:月薪40000元左右。輕描淡寫一聲40000元,讓東奧小編羨慕不已,準確說是讓一眾網友都羨慕不已。但還有網友“悲情發聲”,表示稅沒退不說,還要補繳2.6萬元。
(圖片來源:微博)
很多網友發出疑問三連——“天天網上吵著的退稅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能退稅嗎?”、“怎么退稅?”。別急,今天東奧小編就幫你掰扯掰扯,不光告訴你這是怎么回事,還告訴你怎么操作。
羨慕完畢,很多網友紛紛表示:我能退稅嗎?正式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要先回顧一下近兩年,國家關于個人所得稅稅收政策的一些改革與變化。
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3500元調至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
政策出臺后,很多人享受到 “免稅紅利”,從原來的每月需要繳稅,變成0繳稅。
2018年12月22日,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發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該通知對關于6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進行了規定,進一步發放“減稅紅利”。
2020年4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辦稅指引。也就是最近走紅網絡的“退稅補稅”事件。
在了解能不能退稅之前,有幾個概念我們要先了解一下。
簡單來說,個人所得稅就是按照法律,個人所得在扣除一些合法項目后,需要納稅的所得部分,也就是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先記住這個公式哦!(計算公式詳見下圖)
稅前收入:很好理解,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就是工資。
三險一金:是指納稅人每月被扣除的“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費用。
基本減除費用:通俗來講,是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也就是月度5000元、年度6萬元。
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可按規定金額扣除應納稅所得額。(這部分內容在下面將會全面講解)
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之外,由國務院決定以扣除方式減少納稅的其他優惠政策規定。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內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稅率由“綜合所得”與“經營所得”兩種情況組成,“經營所得”不在此次討論范圍,所以我們重點討論“綜合所得”稅率。
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采用7級超額累進稅,實行按月綜合征收,具體稅率如下:
注1: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注2: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換算后計算應納稅額。
新個稅法規定,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按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這些專項附加扣除項的扣除數額、細則及扣除方式如下表所示: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每一項扣除的金額是應納稅的所得額,并非減免的稅金。
小王與妻子小劉均為獨生子女,在同一城市工作。兩人有貸款所購住房,兩人育有一子,就讀初一,雙方父母均滿60歲。小王月薪13000元(減除險金等扣除項后),小劉月薪10000元(減除險金等扣除項后)。雙方商定,子女教育、房貸都由小王扣除),那么兩人每月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如下。
通俗來說,年度匯算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后,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并進行稅款結算的行為。
簡言之,就是“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圖片來源:人民日報微博)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除了提高“起征點”、調整稅率表和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外,還在我國歷史上首次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對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這樣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稅負,能更好發揮個人所得稅收入分配調節作用,也與世界絕大部分國家稅制相接軌。由此,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應運而生。
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不僅可以讓納稅人更充分地享受各項扣除優惠、全年拉通算賬繳稅,也讓部分收入高來源多的納稅人將收入加總后找稅率,以此更好地體現量能負擔、稅收公平的原則,對深入貫徹落實減稅降費政策,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一方面,年度匯算可以更加精準、全面落實各項稅前扣除和稅收優惠政策,更好保障納稅人的權益。尤其是平時未申報享受的扣除項目,以及大病醫療等年度結束才能確定金額的扣除項目,可以通過辦理年度匯算補充享受。因此,年度匯算給納稅人“查遺補漏”機會,以確保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稅務部門明確指出,居民個人2019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扣繳義務人(向您支付工資、獎金、稿酬、勞務報酬等的公司)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不辦理年度匯算:
1.2019 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 12 萬元的;
2.2019 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 400 元的;
3.2019 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與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
4.不申請退稅的。
特別提醒:當下網絡上很多此類信息并沒有強調納稅人應在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前提下,符合上述條件才不需要年度匯算,所以有很多讀者誤認為是符合上述4個條件就可以不繳稅了,這是錯誤的。
有網友說,此次操作后,退了一部分稅額,但有網友稱,不但沒退費,反而補交了稅額,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19年,小李3月份的綜合所得收入為 10000元,當月超額部分預繳了個人所得稅,其余11個月的綜合收入都是4500元,預繳稅金為0元,但整體來看,小李全年綜合所得收入不足6萬元,所以匯算后會進行退稅。
因少申報或未申報個人扣除項或個人專項扣除項,造成每月預繳個人所得稅,申報后進行年度匯算后,會進行退稅。
小李主要收入為勞務報酬,每月進賬1萬元(超4000元減除20%費用),適用20%預扣稅率,月均預繳個稅1600元,全年預繳個人所得稅共計19200元。進行年度匯算后,全年收入為9.6萬元,減除費用6萬元后(不考慮其他扣除),應納稅收為36000元,適用于3%的綜合所得稅率,年應納稅額為1080元。可申請退費19200-1080=18120元
東奧小編發現,涉及到退稅問題的個人,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月度預繳額比年度匯算要多,因此就出現了退費的情況。
一部分人為了避稅或少繳稅款,將一筆大額的月收入,拆分成多筆小額,再以多種渠道方式獲得,結果導致月度預繳稅額適用了較低稅率。但在進行年度匯算時,則是按照年度綜合所得進行計算,結果須納稅額度適用于較高稅率,這樣一來,就需要進行補稅了。
有部分人員,擁有多種收入來源,各項收入分別報稅,導致適用了較低的稅率,所以需要補稅。
小王在兩家公司均有收入,工資均是2萬元,不考慮保險、專項附加扣除情況下,每月扣除的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由A公司代扣。A公司每年預繳19080元稅額,B公司每年預繳31080元稅額,因為分別報稅,適用了較低的稅率,所以兩公司全年共預繳50160元稅額。但在進行年度匯算時,小王每月須繳稅收入為35000元(20000+20000-5000),適用于較高稅率,全年應繳稅額則為73080元,所以小王在年度匯算后,需要補繳22920元(73080-50160)稅額。
涉及到補稅問題的個人,主要原因是由于有多筆不同渠道的收入,每月分別計算時適用較低的稅率,但進行年度匯算時,則適用于較高的稅率,所以需要補稅。
國家規定,如果納稅人屬于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如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匯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如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醒一下各位,不依法補稅,成本巨大,千萬別忘記。
按照規定,本次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6月30日,但因為疫情,年度匯算正式開展的時間較延后,雖然目前還不知道截止日期是否會延期,但大家還是抓緊時間,畢竟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下面,東奧小編就手把手教您如何進行年度匯算,這樣您就知道自已會被退稅還是需要補稅啦!
受本次疫情影響,部分省市相繼開放個人所得稅APP年度匯算、專項附加扣除填報等功能,方便個人納稅者在足不出戶的前提下就能辦理相關業務。各省市相繼開通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手機辦稅功能,接下來東奧小編就給您講講如何使用這個功能。
在進行年度匯算前,建議大家結合自身情況,填報專項附加扣除項,因為這樣可以減免相應的納稅額。
下載 “個人所得稅”APP,圖標如下。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在首頁點擊“我要辦稅”。
然后,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
先選擇扣除年度,再選擇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如果符合多個項目的,可以依次填報。(已經填報過的可略過以上步驟)
再次進入“我要辦稅”頁面,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在彈出的頁面中選擇“我已閱讀并知曉”按鈕。
進入申報界面,選擇或確認“任職受雇單位”,可點擊“查看收入納稅數據”查看收納稅明細數據。確認個人基礎信息、已繳稅額無誤后,點擊“提交申報”,即可完成申報。
提交申報后,如果符合退稅情況的,可選擇“申請退稅”,之后在彈出頁面添加銀行卡,這樣退稅就直接打回到銀行卡里了。
好啦,希望看完這篇文章,您對個稅的相關知識已經有了全面的了解。東奧會計在線,專注會計職業教育22年,中級會計職稱、初級會計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考試……只要您在財會考試道路上有困難,都可以找東奧幫忙,名師好課,幫您提高學習效率,直奔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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