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支持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各位備考稅務師的同學,近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了在疫情防控期間的有關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為幫助大家盡快了解詳細內容,東奧小編專門整理出以下內容,快來看看吧!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
為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
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二、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
2020年2月6日
由于疫情的原因,大家都盡量避免外出,而待在家中正是備考稅務師的時機,2020年稅務師考試時間為11月7、8日,希望大家堅持認真備考,不斷取得進步,最終在考試中順利過關。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來源: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