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干貨!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問題精答!(上)
2018年稅務師考試正在報名季,考生們報名后要積極備戰哦!很多考生在教材到手之前不知道從何下手,東奧小編這里溫馨提示大家,2018稅務師考試大綱已公布,考試內容也緊緊圍繞大綱出題。此外,考生們可以多看熱點稅種相關的政策解讀,小編這里為大家整理了有關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十個問題精答,考生們快來看看吧!
1.為什么只下調了17%和11%兩檔稅率,而沒有調6%的稅率?
答:本輪稅率調整方案,將減稅方向側重放在了原增值稅行業,以及交通運輸、建筑等適用11%稅率的行業,這其中也有補一補減稅“短板”的意思。
2.調整稅率所指的“從5月1日起”,以什么來界定時間起點?
答:所謂“從5月1日起”,指的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凡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5月1日之前的,一律適用原來17%、11%的稅率納稅,按照原稅率開具發票;相反,凡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5月1日之后的,則適用調整后的16%、10%的新稅率納稅,按照新稅率開具發票。
3.調整稅率前發生的業務,如何正確開具發票呢?
答:在稅率調整前已經按照原稅率開具發票的業務,在5月1日以后,如果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如果因為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發票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然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在稅率調整前沒有開具發票的業務,如果需要補開發票,也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稅控開票軟件的稅率欄次,默認顯示的是調整后的稅率,納稅人發生上述情況,需要手工選擇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
4.調整稅率后,購進農產品的扣除率可有變化?
答:財稅32號文件中,一條是普遍性規定,伴隨稅率調整,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扣除率同步從11%調整為10%。還有一條是特殊規定,明確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也就是說,稅率調整前,購進農產品可以按照11%、13%扣除,稅率調整后,按照10%、12%扣除。
5.按12%扣除率計算農產品進項稅額,可有特定的適用范圍?
答:12%扣除率的適用范圍,僅限于納稅人生產16%稅率貨物購進的農產品,農產品流通企業或者產成品適用稅率是10%的企業,不在加計扣除政策范圍內,要按照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6.為什么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進農產品按照12%計算扣除呢?
答:2017年7月,增值稅稅率實施“四并三”改革,農產品稅率下調后,為了解決農產品深加工企業可能出現的稅負上升問題,給予這部分企業維持扣除力度不變的過渡措施,也就是在11%扣除率的基礎上加計了2個點,按照13%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征扣稅率差保持在4個百分點(銷項17%,進項13%)。
此次稅率調整,農產品深加工企業產成品適用稅率由17%下調至16%,總體考慮是征稅率下調,退稅率、扣除率均應同步下調,這樣有利于下一步規范增值稅制度,減少稅收風險。因此將其扣除率也同步下調一個點,確定為12%。
7.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時,要取得什么憑證進行扣除呢?
答:一是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必須是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稅政策開具的普通發票;二是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三是從按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處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說明的是,取得批發零售環節納稅人銷售免稅農產品開具的免稅發票,以及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均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8.采取農產品核定扣除的納稅人,其扣除率是否有變化?
答:核定扣除的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仍按照核定扣除管理辦法規定,以銷定進,扣除率為銷售貨物的適用稅率。
9.調整稅率后,申報表有哪些變化?如何進行正確填寫呢?
答:一方面,將申報表中原來的17%項目、11%項目的欄次名稱相應修改為16%欄次、10%欄次,停用“13%稅率”的相關欄次。另一方面,考慮到可能會出現申報以前所屬期稅款的情形,納稅人申報適用17%、11%的原稅率應稅項目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后的對應關系,分別填寫在相關欄次中。簡單來說,從6月份申報期開始,如果要申報17%、11%的應稅項目,可分別填寫在16%、10%項目的相關欄次內。
10.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要符合哪些條件?
答:只有兩個條件同時滿足,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條件一,只有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定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兩個條款聯系起來理解,也就意味著按照工業50萬、商業80萬的標準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包括強制登記和自愿登記的一般納稅人,都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此次允許轉登記的,不包括按照500萬元的標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營改增企業。
條件二,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下同)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下同)累計應稅銷售額沒有超過500萬元。
同時,只有2018年5月1日以前已經登記的一般納稅人,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5月1日以后新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并不符合第一個條件的規定,不屬于可轉登記的范圍。
近年來,增值稅一直是稅務師考試的重點,特別是《稅法一》,因此,考生們要多掌握相關知識。東奧小編也將為您呈現更多稅務師政策解析,助力2018稅務師考試通關。
(來源:河北國稅,摘自:國家稅務總局第二季度稅收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