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出租或出售不動產如何享受增值稅減免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出租或出售不動產如何享受增值稅減免政策呢?下面這篇文章整理了答案!一起來看吧~(文章來源于四川稅務公眾號)
Q1:自然人出租不動產一次性收取的多個月份的租金,如何適用增值稅減免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所稱的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月銷售額標準的,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23年第1號公告,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月銷售額標準調整為10萬元以后,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樣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未超過10萬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Q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取得的銷售額,如何適用增值稅減免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銷售不動產,涉及納稅人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的事項。如何適用政策與銷售額以及納稅人選擇的納稅期限有關。應按其納稅期、國家稅務總局2023年第1號公告第九條以及其他現行政策規定確定是否預繳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中其他個人偶然發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國家稅務總局2023年第1號公告明確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征免增值稅。
文章來源于:四川稅務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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