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還是補稅?個稅匯算指南來了!
2022年度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將于2023年的3月1日開始進行!什么是年度匯算?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主體都有哪些?年度退稅補稅如何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新變化有哪些?下面這篇匯算指南給你答案!(以下主要內容來源于河南稅務公眾號)
什么是年度匯算?
可以理解為“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年度匯算需匯總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稿酬、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
年度匯算需匯總的綜合所得的所屬時間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意:匯算不涉及納稅人的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定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辦理時間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注意: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為什么要辦理年度匯算?
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幫助納稅人順利規范完成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下列發生在2022年度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內填報或補充扣除:
(1)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2)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4)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金扣除。
注意: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主體都有哪些?
納稅人在2022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注意: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2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計算公式是什么?
一個公式計算”多退少補“稅額: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 | |||
級數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元) |
1 | 不超過36000元的 | 3 | 0 |
2 |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 | 10 | 2520 |
3 |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 | 20 | 16920 |
4 |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 | 25 | 31920 |
5 |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 | 30 | 52920 |
6 |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 | 35 | 85920 |
7 | 超過960000元的 | 45 | 181920 |
如何確定受理申報的稅務機關?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
1.自行辦理或受托人代辦:
2.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注意:為方便納稅服務和征收管理,匯算期結束后,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申報的納稅人確定其主管稅務機關。
如何辦理年度匯算?
辦理方式:
(1)自己辦:納稅人自行辦理;
(2)單位辦:通過任職受雇單位代為辦理(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
(3)請人辦:委托含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需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
辦理渠道:
網絡辦:納稅人可以優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匯算(高效便捷)
郵寄辦:將申報表寄送至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大廳辦: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
如何辦理退稅?
納稅人申請匯算退稅(提供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定審核→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稅款退庫
建議:2022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APP及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匯算退稅。
注意:申請2022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如何辦理補稅?
納稅人辦理匯算補稅: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
納稅人郵寄申報并補稅:通過個稅APP及網站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注意: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2022年度匯算這些方面有新變化
變化一:增加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個人養老金等可以在匯算中予以扣除的規定。
變化二:在維持預約辦稅起始時間(2月16日)基礎上,將預約結束時間延長至3月20日。
變化三:新增了對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先退稅的規定。
文章來源于:河南稅務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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