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需匯算清繳的納稅人
并不是每個人年末都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目前為止,根據《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公告》)的處理建議,只有符合相應條件的納稅人才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那么,在會計實務中,到底哪些納稅人需要進行個稅匯算清繳呢?
一、《公告》處理意見中需匯算清繳的個人
根據《公告》相關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1.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包括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預繳稅款時,未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以及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等情形。
2.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并后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款小于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
二、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納稅人
【案例1】
小張月收入8 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每月為1 640元,無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2019年已預繳稅額為712元,2019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為489.6元,對于多繳的個人所得稅部分,小張決定申請退稅。那么,小張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處理么?
小張可申請的個人所得稅退稅額=712-489.6=222.4(元);
根據《公告》意見,納稅人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需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因此,小張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溫馨提示: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如其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也需要進行個稅匯算清繳。
三、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
【案例2】
小劉月收入11 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每月為2 255元,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為1 000元,無其他扣除,2019年已預繳稅額為558.2元,2019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為988.2元。那么,小劉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處理么?
小劉年度綜合所得收入=11 000×12=132 000(元);
小劉需補繳個人所得稅額=988.2-558.2=430(元);
根據《公告》意見,納稅人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需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因此,小劉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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