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未填報該如何處理?
想要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首先需要納稅人根據相關規定提交相應的申請資料,未提交申請資料或提交申請資料不合格,都會對納稅人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響。那么,在會計實務中,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未填報該如何處理呢?
問: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未填報該如何處理?
答: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在領取工資薪金時享受,您需要先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并在單位發放最后一個月工資前報送至扣繳義務人,才能在今年剩余月份補充享受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時間上來不及,您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享受。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專項附加扣除申報相關問題,希望本期內容對大家有所幫助!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布,轉載請注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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