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審計之截止測試
存貨截止測試就是檢查截止到審計截止日,購入并已包括在審計截止日的存貨盤點范圍內的存貨。存貨作為企業的流動資產,在截止日的數量和金額,會對企業的資產總額產生影響,甚至影響到關鍵財務指標的計算,從而對財務報表使用者產生誤導。因此在審計實務中對存貨截止測試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小編就來說說這一審計程序。
在進行存貨截止測試時,需要關注存貨從購入到驗收記賬的整個流程。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存貨在經驗收部門驗收后,由倉儲部門填寫相應的入庫單辦理入庫。存貨入庫是否都有驗收單和入庫單,驗收記錄和入庫記錄是否連續編號,入庫單和驗收單數量、規格等是否核對相符,驗收或倉儲部門在月末是否將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存貨發票和驗收記錄及時交給財務部門入賬。
2.存貨發出后是否及時結轉成本。在會計實務中,在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要及時的結轉成本。
3.檢查存貨是否確屬企業的權利。在某一特定日期企業是否對企業內所有存貨都擁有所有權,對與此相關的負債在后幾個月是否有相應的付款記錄。
4.企業是否有他人寄存的存貨和放在其他單位代銷的存貨。如果有,這些存貨是否已被納入盤點范圍。
存貨正確截止的關鍵在于存貨實物納入盤點范圍的時間與存貨引起的借貸雙方會計科目的入賬時間都處于同一會計期間。在檢查相關憑證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銷售方發票開具的日期或收到銷售方發票時的日期;
2.企業記賬的日期,即企業確認購入存貨并將該筆經濟業務和相關負債記入單位賬戶的日期;
3.貨物驗收入庫的日期,即驗收部門和倉儲部門開具驗收單、入庫單,并將貨物驗收入庫的日期。
審計人員需要關注三者的時間是否一致,特別是企業記賬的日期和貨物驗收入庫的日期。有的時候企業會故意延后或提前入賬,比如貨物驗收入庫的時間為12月25日,而企業為了粉飾報表,故意在下一年的1月份入賬。
哲學上矛盾的方法論告訴人們要在多種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這一理論也適用于審計,在存貨截止測試中,審計人員應當抓住重點,注重對日期的審查。
(內容選自鐘英秋老師《生產與存貨循環審計》授課講義,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布,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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