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接近尾聲,你辦理個稅年度匯算了嗎?
在會計實務中,個稅年度匯算是一種綜合稅制,用較為通俗的話來講,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其具體是指將納稅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合并為“綜合所得”,以“年”為一個周期計算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那么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呢?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就這個實務問題向社會征求意見,公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1.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人群
在征求意見中,2019年的個稅年度匯算,分為退稅和補稅兩類。
平時多預繳了個人所得稅,可以申請退稅。只要納稅人因為平時扣除不足或未申請扣除等原因導致多預繳了稅款,無論收入高低,無論退稅額多少,納稅人都可以申請退稅。
少預繳了個人所得稅,需要補稅。從有利于納稅人的角度出發,國務院對年度匯算補稅作出了例外性規定,即只有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匯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并補稅。
2.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人群
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但是在意見稿中,有兩類情況比較特殊:
一是對部分本來應當辦理年度匯算且需要補稅的納稅人,免除其辦理的義務;
二是如果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稅也不需要補稅,自然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3.辦理方式有哪些選擇?
年度匯算辦理方式比較多樣化,根據征求意見,這里具體分為三種:
一是納稅人自行辦理,例如利用稅務機關推出的系列優化服務措施,自行提出申請;
二是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例如讓工作單位進行辦理;
三是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辦,但是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授權書并妥善留存,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4.年度匯算的意義是什么?
年度匯算一方面可以更加精準、全面落實各項稅前扣除和稅收優惠政策,更好保障納稅人的權益;另一方面通過年度匯算,可以準確計算納稅人綜合所得全年應該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如果出現了多預繳了稅款的情況,可以退還給納稅人。
年度匯算不用愁,網絡辦稅來解憂。納稅人可以通過網上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還將按一定規則給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當然了,如果納稅人實在不方便使用網絡的話,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者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當然了,在后續的意見里,也許會有更多的辦理方法,具體內容請大家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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