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加工行業可以享受加計抵減政策嗎?
企業要想可持續發展,就要時時關注各類稅收政策,其中包括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當然變化最多,且最受重視的莫過于增值稅了。而說到增值稅,就不得不提到加計抵減政策。加計抵減政策是國家為促進經濟,扶持企業發展給予納稅人的稅收優惠政策之一。那么在會計實務中,兼營加工行業可以享受加計抵減政策嗎?
問:加計抵減政策適用哪些行業?兼營加工行業可以享受嗎?
答:根據《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本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布,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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