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運輸服務電子普通發票抵扣有什么要求?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采用稅務局統一發放的形式給商家使用,發票號碼采用全國統一編碼,統一防偽技術,分配給商家,在電子發票上附有電子稅務局的簽名機制。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既有共同點又不完全相同,那么,在會計實務中,旅客運輸服務電子普通發票抵扣有什么要求?
問:納稅人購進旅客運輸服務,對用于抵扣的電子普通發票有什么要求?
答:根據《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以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購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 等信息,應當與實際抵扣稅款的納稅人一致,否則不予抵扣。
電子發票不同于紙質發票,雖然都可抵扣,但在抵扣時的要求并不完全一致。財務人在抵扣電子普通發票時,務必仔細謹慎核對后再進行相關操作!
(本文來源:湖北省稅務局,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布,轉載請注明出處)
更多相關知識請點擊:稅務資訊
推薦課程:稅務晉升體系丨稅務精英學院丨稅務菁英實訓課—增值稅案例分析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權威部門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