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收據是企事業單位在經濟活動中使用的原始憑證,主要是指財政部門印制的蓋有財政票據監制章的收付款憑證,用于行政事業性收入,即非應稅業務。那么,在會計實務中,如果企業收到了收據該如何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呢?
問:收據如何入賬?
答:政策要求,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收款收據應該是收款方開具,收款方是個人。如果是接受貨物或者服務的企業開具,應該是付款憑證。所以,向個人支付時,應事先準備好空白收款收據,填寫好個人相關信息,讓對方簽字,作為企業獲取的收款收據,加上內部的相關單據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常見典型業務:
1.企業向個人購買一項商品,支付500元,適用收款收據入賬;
2.企業向個人購買一臺舊打印機,支付500元,適用收款收據入賬;
3.企業向個人購買50斤青菜,支付500元,適用收款收據入賬。
收據作為原始憑證,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也是可以入賬的,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收據賬務處理方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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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權威部門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