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人員應當知道的固定資產常見作假手段
固定資產審計是對固定資產購建、使用、折舊、實有數、調撥、報廢、清理的審計。在會計實務中,有些企業會出于各種目的在做賬時對固定資產造假。下面小編就來說說固定資產常見的作假手段。
一、內外勾結,采購員撈取回扣
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應當關注與固定資產采購相關的內部控制。如果相關的內部控制存在漏洞,那么極有可能發生采購人員與供應商合謀,購買質次價高的固定資產,撈取回扣的情況。
二、隨意變更折舊方法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采用“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等加速折舊法。但有的企業為了調整成本利潤,隨意改變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審計人員需要關注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是否合理。
三、故意漏提折舊
會計準則中規定,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應從下月開始計提折舊。有的企業為調增利潤,將應計提的折舊有意漏提。審計人員應對固定資產的折舊期間是否完整進行審查。
四、出租固定資產故意計入錯誤的科目
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屬于租賃性質的勞務收入,應通過“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發生對應的成本費用應在“其他業務成本”科目中核算。很多企業為了挪用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將收入直接記入“其他應付款”科目,固定資產折舊的費用計入“管理費用”,而不是“其他業務成本”,這樣做會影響企業的利潤額,造成企業少繳稅款,存在偷漏稅的違規風險。
五、處置固定資產收益延期結轉
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處置固定資產收回的價款,應沖減固定資產清理支出,差額計入資產處置損益科目。但有的企業為了控制利潤,便將固定資產凈收入仍掛在固定資產清理賬中,并結轉下年再處理。這種造假方式直接影響著所得稅補交和盈余公積的提取,審計人員應特別注意。
以上就是固定資產常見的造假手段,熟悉和了解常見的造假手段,能夠為審計工作提供思路和方向,使審計工作更加順利的開展,希望本篇內容能為大家帶來幫助!
(內容選自董浩老師《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內部審計》授課講義,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布,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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