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損失需要備案才可以稅前扣除嗎?
企業在運營期間,有可能盈利,同時也有可能虧損。而導致虧損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壞賬就是原因之一。壞賬損失指企業未收回的應收賬款、經批準列入損失的部分。但是在稅收方面,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相關的、真實合理的資產損失,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那么企業發生的壞賬損失,是否需要備案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呢?
問:企業發生的壞賬損失是否需要備案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第二條規定,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第三條規定,本公告規定適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因此企業想要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進行壞賬損失備案時,只需要填報表格即可,不需要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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