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處罰所得需要納稅么?
遲到罰款、曠工罰款、違規也要罰款,相信各位工薪族都對此深有感觸吧!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觸犯國法要罰款,觸犯公司規定也要罰款,不管如何罰款總是跑不掉的!但企業真的可以對違規員工進行罰款處罰么?企業內部處罰所得又需不需要繳納稅款呢?就讓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二吧!
企業可以對違規員工進行處罰么?
在1982年4月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職工獎勵條例》中有可對違規員工進行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的相關規定,但2008年1月該條例被依法廢止。不過部分企業依舊將《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作為依據,認為企業可以對員工進行罰款。其實,依照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來看,企業能否對員工進行罰款是沒有相關依據的,能否設置罰款只能通過法理來進行分析解釋。
企業內部處罰所得需要繳納稅款么?
企業的內部處罰所得金額屬于企業所得,因此,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
目前,我國現在有兩種所得稅率:一是一般企業25%的所得稅率,即利潤總額中的25%要作為稅收上交國家財政;二是非居民企業適用稅率20%,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稅率20%,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稅率15%。
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根據上文及公司性質判斷稅率)
這里,小編就以案例為大家講解一下如何計算哦!
【案例】
小會是一家空調廠的財務人員,今年小會廠一年的營業收入額為8 000萬元,總計賣出了4萬臺空調,每臺空調平均進價為800元,員工一年的工資150萬元,公司內部處罰員工違規行為罰款8萬元,房屋租賃等開支為45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3%,企業所得稅率為25%,則這家公司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
總成本=800×4+150+450=3 800(萬元);
增值稅=8 000×13%=1 040(萬元);
收入總額=8 000+8-3800-1 040=3 168(萬元);
應交企業所得稅=3 168×25%=792(萬元)。
以上為包括企業內部處罰的企業所得稅計算,單獨計算企業內部處罰所得額的所得稅如下:
應交企業所得稅=8×25%=2(萬元)。
溫馨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因此,案例中為年末匯繳時的計算方法哦。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企業內部處罰所得納稅方法,希望對各位財務人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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