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與收款循環中應該保持警覺的事項
銷售與收款循環通常是重大的業務循環,循環中涉及到企業經營活動的主要資金運作,通常會對收入、應收賬款的相關認定產生影響。審計實務中,被審計單位常常會出于各種目的,采取各種手段在銷售與收款循環中“造假”。下面就隨小編來看看銷售與收款循環中應該保持警覺的事項有哪些?
1.注冊會計師發現被審計單位的客戶是否付款取決于能否從第三方取得融資或能否轉售給第三方等特定條件。被審計單位的客戶需要滿足特定的條件才能付款,說明客戶的經營狀況有可能出現了問題,審計人員需要關注被審計單位在確認收入時,商品的控制權是否已經發生了轉移,滿足了收入確認的條件。
2.未經客戶同意,將商品運送到銷售合同約定地點以外的其他地點。如果被審計單位將商品運送到了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又不能說明正當理由的,那么該筆交易很有可能是虛構的。審計人員應當實施相應的審計程序,核實交易的真實性。
3.在接近期末時發生了大量或大額的交易。被審計單位在期末的時候交易數量或數額異常,那么這些交易很有可能是管理層在期末發現業務沒達標或是出于其他目的,對報表進行的粉飾。
4.在實際發貨之前開具銷售發票,或實際未發貨而開具銷售發票。正常情況下,企業應當在發貨后再開具發票。如果被審計單位開具發票的時間異常,那么審計人員就要關注該筆交易的真實性。
5.對于期末之后的發貨,在本期確認相關收入。提前確認收入會虛增企業的利潤,影響收入的截止認定。審計人員要關注收入是否被記錄在正確的會計期間。
6.發生異常大量的現金交易,或被審計單位有非正常的資金流轉及往來,特別是有非正常現金收付的情況。現在企業之間的交易大多采取電匯的方式,現金交易的額度過大,或者交易筆數過多都屬于異常情況。
以上是銷售與收款循環審計應警覺的幾種事項,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要想更好的了解和發現銷售與收款循環中的風險,審計人員還需要參加到更多的實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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