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免政策2025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優惠政策如下:
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二、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三、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歸屬中央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對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黨委宣傳部門可以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等因素,在應繳費額50%的幅度內減征。
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流程
1.繳費人登錄新電子稅務局系統后,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非稅收入申報】-【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功能菜單。
2.繳費人如需進入申報表填表界面,點擊“我要填表”,進入“填表式申報”頁面。
繳費人可對《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及《應稅服務減除項目清單》進行填寫和修改。
若繳費人同時發生廣告業和娛樂業應稅行為時,可在申報頁面分別填報《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娛樂服務)》和《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廣告服務)》。
3.繳費人填報完成后,點擊“提交申報”按鈕,在信息確認界面輸入框依次點擊“真”、“實”、“責”、“任”4個字,點擊“確定”提交申報。
4.申報完成后,如有應繳納的稅費額,可在申報結果反饋界面立即繳款。也可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稅費繳納】選擇立即繳款或者預約繳款完成本次申報涉及的稅費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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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