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沖紅怎么操作
?電子發票沖紅的操作步驟:
登錄電子稅務局,在【我要辦稅】模塊下,依次選擇電子發票平臺中的【開票業務】-【紅字發票開具】,進入紅字發票開具的二級首頁功能頁面,主要展示“概況統計”“常用功能”“紅字發票確認信息”“紅字發票記錄”等功能。
開具數電票紅字發票主要分為三個步驟,也就是【常用功能】中顯示的3個功能。
第一步,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納稅人開具藍字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開票有誤、服務中止(服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按規定開具紅字發票,首先要進行“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
1.點擊常用功能中的“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進入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界面。
2.在“①選擇票據”步驟中,錄入查詢條件,點擊“查詢”按鈕,查詢需要紅沖的藍字發票信息。
3.查詢到需要紅沖的藍字發票后,點擊右側對應的“選擇”按鈕,進入“②信息確認”頁面,需要沖紅的藍字發票信息會自動帶入。
4.點擊頁面下方的“提交”按鈕,跳轉到“③提交成功”界面,提示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提交成功。若銷方開具藍字發票后,藍字數電票的“增值稅用途標簽”為空、“消費稅用途標簽”為“未勾選庫存”“入賬狀態標簽”為“未入賬”或“已入賬撤銷”的,由銷售方單獨發起紅沖,不需對方確認,在完成“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后,點擊“去開紅字發票”可直接開具紅票。
第二步,紅字發票確認信息處理。如果是需要對方進行確認的情況(例如銷方錄入待購方確認、購方錄入待銷方確認),納稅人對接收到的“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處理,同意紅沖選擇“確認”,不同意紅沖選擇“拒絕”。
1.需要確認的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后,通過【開票業務】-【開具紅字發票】-【紅字發票確認信息處理】路徑進行操作。
2.在【紅字發票確認信息處理】頁面錄入查詢條件,點擊“查詢”,選擇需要處理的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點擊“查看”,進入頁面進行信息確認。
3.信息確認彈窗的右下角提供“拒絕”和“確認”選項。點擊“拒絕”,作廢此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點擊“確認”,彈出提示框,再次點擊“確認”,即可完成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的處理操作。
注意:若發起的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需要對方進行確認,對方超過72小時未進行操作則該紅字確認單作廢。
第三步,紅字發票開具。經過購銷雙方確認后的紅字確認單或由銷售方單獨發起的紅沖,銷售方可在“紅字發票開具”模塊,開具紅票。
1.點擊常用功能模塊中的【紅字發票開具】。
2.點擊【去開票】,進入紅字發票開具頁面核對發票信息,也可切換到票面模式預覽。
3.點擊頁面下方的“開具發票”,提示紅字發票開具成功。
需要注意,有幾種情況下不允許開具紅字數電票:
1.藍字發票已作廢、已全額紅沖、已被認定異常扣稅憑證、已鎖定(已發起紅字確認單或信息表且未開具紅字發票、未撤銷紅字確認單或信息表)時,不允許發起紅沖;
2.藍字發票增值稅用途為“待退稅”“已退稅”“已抵扣(改退)”“已代辦退稅”“不予退稅且不予抵扣”時,不允許發起紅沖;
3.藍字發票稅收優惠類標簽中,“冬奧會退稅標簽”為“已申請冬奧會退稅”時,不允許發起沖紅;
4.發起紅沖時,如對方納稅人為“非正常”“注銷”等狀態、無法登錄系統進行相關操作時,不允許發起紅沖。
電子發票怎么開
電子發票的開具已成為現代企業日常經營中的重要環節。
以下是詳細的步驟和注意事項:
1. 登錄電子稅務局
首先,您需要通過電子稅務局平臺登錄。輸入稅號后,選擇以法人、財務負責人或開票員的身份登錄系統。 ?
2. 選擇開票功能
登錄成功后,點擊“發票業務”模塊,選擇“藍字發票開具”功能。這是開具電子發票的入口。
3. 填寫開票信息
在“立即開票”頁面,選擇發票類型(如普票或專票),并填寫購買方信息。您可以選擇手動輸入,或從已維護的客戶信息中選擇。 ?
4. 填寫商品或服務明細
在開票信息中,填寫銷售商品或服務的明細。您可以選擇手動輸入,或通過系統提供的智能匹配功能快速選擇。如果需要,還可以使用Excel模板導入明細。 ?
5. 核對并開具發票
在填寫完所有信息后,仔細核對發票內容,確保無誤。點擊“立即開票”按鈕,系統會提示開票成功。
6. 發票交付
開票成功后,您可以選擇多種交付方式:
?二維碼交付?:生成二維碼,供購買方掃描下載發票。 ?
?PDF下載?:直接下載PDF格式的發票,便于保存和轉發。
?郵箱交付?:通過設置發件郵箱賬號,將發票發送至購買方郵箱(需提前配置郵箱信息)。
注意事項:
?1. 信息準確性?
確保購買方信息和商品明細準確無誤,避免因錯誤信息導致發票作廢。
?2. 特定業務填寫?
如涉及旅客運輸服務等特定業務,需填寫出行人、出行日期等特定信息。
?3. 系統維護
定期維護客戶信息和商品信息,提高開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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