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出資需要繳納哪些稅
法人股東和合伙企業股東:以動產(如機器設備、原材料等)出資,一般納稅人按 13% 的稅率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 3% 的征收率繳納(現行政策下有優惠)。以不動產(如房屋)出資,一般納稅人以評估值按照 9% 稅率繳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之前取得的不動產進行投資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增值稅 =(轉讓價 - 購置價)÷(1+5%)×5%。
自然人股東:以動產出資,若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可免征增值稅;若不屬于使用過的物品則需繳納增值稅。以不動產出資,個人出售住房的情況區分如下:不足 2 年的住房,按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1+5%)×5% 繳納;2 年及以上的住房,北、上、廣、深以外地區免征,北、上、廣、深地區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按(銷售收入 - 購房價)÷(1+5%)×5% 繳納。非住宅類不動產,按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1+5%)×5% 繳納。
所得稅
法人股東: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對非貨幣性資產進行評估并按評估后的公允價值扣除計稅基礎后的余額,計算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居民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可在不超過 5 年期限內,分期均勻計入相應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但如果在 5 年內轉讓股權或收回投資,則需一次性繳清剩余稅款。
自然人股東: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于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 “財產轉讓所得” 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應在發生應稅行為的次月 15 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計劃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自發生應稅行為之日起不超過 5 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轉讓自用 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印花稅
法人股東和合伙企業股東:以動產出資,投資方和被投資方應按買賣合同,以實物出資公允價乘以萬分之三計算繳納印花稅。以不動產出資,投資方和被投資方需按產權轉移書據,以不動產出資公允價乘以萬分之五計算繳納印花稅。
自然人股東:以動產出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自然人股東和被投資單位在該環節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動產買賣合同不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以不動產出資,自然人股東出資為住房的,根據相關規定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出資為非住房的,則需按照產權轉移稅目繳納印花稅。
土地增值稅:當以土地、房屋等不動產進行投資時,如果雙方不涉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改制重組中以房地產作價入股投資,暫不征土地增值稅;其他情況一般需按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自然人股東以住房出資,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契稅:一般情況下,股東以房產、土地出資,被投資方需繳納契稅。但在改制重組中,若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并持股超 75%,繼承原企業權利、義務,則改制后公司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免征契稅;同一投資主體內部企業間土地、房屋權屬劃轉也免稅。
實物出資包括哪些
實物出資是指股東以實物資產作為出資投入公司。常見的實物出資包括以下幾類:
固定資產:如廠房、辦公用房等建筑物,以及機器設備、運輸工具、辦公設備等。這些資產能夠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提供物質基礎和必要條件,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生產能力和運營效率。
存貨:包括原材料、在產品和產成品等。原材料是企業生產加工的基礎材料,投入原材料可以保證生產的連續性;在產品是尚未完成生產過程的產品,對其出資可以體現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投入和價值積累;產成品則是已經完成生產可以直接用于銷售的產品,能夠為企業帶來銷售收入和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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