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并、分立需要辦理稅務注銷嗎
依情況而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四十八條規定,納稅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并依法繳清稅款。納稅人合并時未繳清稅款的,應當由合并后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納稅人分立時未繳清稅款的,分立后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具體來說,吸收合并,被吸收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新設合并,原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新設分立,原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稅務注銷前應考慮哪些涉稅事項
①個人所得稅。
若企業其他應收賬款掛賬太多,則會被視為股東分紅,需要繳納股份分紅個稅20%。所以在注銷之前,對于花在生產經營的費用進行清理入賬,接著進行財務對沖,但前提是真實的業務情況且有票務證據。
②印花稅。
印花稅因為稅種小,稅率低,金額少,常常會被企業忽略不計。而在企業資本公積、購銷、租賃等合同中都會涉及到印花稅,稍不注意就容易忽略掉。但印花稅屬于小稅重罰的類型,最高罰款可是欠稅額的二十倍,若時間跨度較大,加上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這個被罰金額就比較大了。所以企業在注銷之前一定要自查是否已繳,若未繳需及時補繳后在注銷。
③資產損毀。
一般公司都會有固定資產和存貨,如果固定資產出現損毀的情況,若在折舊期外則不需特殊處理,但若在折舊期內則需要做進項稅轉出。如果存貨出現損毀,也需要做進項稅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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