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及標準?
【問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及標準?
【答案】
1. 年限
《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業須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
“當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業申報前1個會計年度;
“近三個會計年度”是指企業申報前的連續3個會計年度(不含申報年);
“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指申請前的365天之內(含申報年)。
2. 知識產權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請企業。
(2)不具備知識產權的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3)知識產權情況采用分類評價方式,其中:
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
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
(4)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
(5)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存續期內,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
(6)申請認定時專利的有效性以企業申請認定前獲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并能提供繳費收據為準。
(7)軟件著作權能進行演示,抽查環節需提供:
系統操作視頻和數據庫操作視頻、系統設計說明書等內容。
3. 領域
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從產品、服務、采用的原料、生產技術等方面入手確定領域。
主要產品(服務)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中,擁有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收入之和在企業同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中超過50%的產品(服務)。
4. 科技人員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1)企業科技人員
企業科技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
(2)職工總數
企業職工總數包括企業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在職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費來鑒別;兼職、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
(3)統計方法
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數計算。
月平均數=(月初數+月末數)÷2
全年月平均數=全年各月平均數之和÷12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5. 研發費用
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上年銷售收入 | 研發費用占比要求 |
≤5000萬元 | ≥5% |
5000萬元~2億元 | ≥4% |
>2億元 | ≥3% |
6. 高新產品收入
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獲得的產品性、服務性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
對其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技術領域》規定范圍。
總收入=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財政撥款等)
主要產品(服務)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中,擁有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所有權,且收入之和在企業同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中超過50%的產品(服務)。
7. 四項創新能力指標
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從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滿分為100分,綜合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為符合認定要求。
四項指標分值結構詳見下表:
序號 | 指標 | 分值 |
1 | 知識產權 | ≤30 |
2 | 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 ≤30 |
3 | 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 | ≤20 |
4 | 企業成長性 | ≤20 |
8. 安全、質量
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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