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自用小汽車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我們公司把以前用的一輛小汽車賣了,賣了6萬塊錢,需要繳納增值稅嗎?怎么計算啊?
尊敬的學員,您好:
需要繳納增值稅。根據《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本通知所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如果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當時購入的固定資產抵扣了進項稅額,現在出售要按照適用稅率計算增值稅,也就是13%的稅率。
如果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銷售二手車如果不申請優惠的話,增值稅率是3%,如果申報優惠備案,經稅務局批準后,增值稅率按3%減按2%處理,即增值稅額=6÷(1+3%)×2%=1165.05元。
如果說企業季度銷售額小于30萬元,可以免征增值稅。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不是開具的專用發票的話,季度銷售額低于30萬元這部分銷售二手固定資產的增值稅額也是免征的。如果您企業季度銷售額超過了30萬元,那么要對于當季度的銷售額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這筆業務將會導致您企業增值稅額增1165.05元。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容為準。